主修音乐学理论:须系统掌握音乐学专业的核心知识体系和相关人文社会科学以及自然科学的基本知识,了解音乐学研究对象的基本特征和开展专业研究的基本方法,了解国内外音乐学界的研究动态及前沿课题。
主修音乐教育:须掌握基础教育阶段的音乐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理论和相关教育阶段的教材教法,了解并掌握一定的国内外有代表性的音乐教学理论与方法。
主修艺术(音乐)管理:须全面了解各种艺术门类的规律及特征,掌握现代管理基础理论、技能与方法,熟知国家相关文化政策与法律法规。
主修音乐科技:须掌握与音乐相关的自然科学、乐器制作、计算机与电子音乐等某一方面的基础知识,熟知各种乐器与音响设备、录音设备性能等,掌握乐器制造与维修等某一方面的相关知识。
音乐专业的课程体系由公共基础课程、通识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程组成,同时应包括实践、实训、见习与实习、毕业音乐会与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环节 。课程设置如下 :
公共基础课程: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体育、外语、计算机、军事理论、入学教育等。
通识课程:涵盖艺术学类及相关人文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基础知识类和区域性特色类课程,目的在于使学生具有更加全面的文化基础,提升其人文艺术修养、科学精神和本土文化认同感。
专业基础课程:包括音乐基础理论类、音乐史论与鉴赏类、作曲技术理论类、视唱练耳类、音乐表演基础技能类、计算机音乐与科技类、音乐学概论、中国传统音乐等。
专业主干课程:有音乐学写作基础、音乐史学、民族音乐学、音乐美学、音乐传播与批评、音乐学理论与方法、音乐文献学、田野调查与实践报告等。